【入稟索償】稱遭行使非法武力及工作壓力大 警員入稟向同袍處長索償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4/03/22 16:11
最後更新: 2024/03/22 17:06
一名警員指他在香港仔警署填寫記事冊時遭警長行使非法武力,其在職12年間因承受巨大工作壓力,最終決定離職。該警員昨(21日)入稟高等法院,分別向警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提出申索,但未列明申索金額。
原告為警員劉家洛,被告分別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及警署警長周一傑。
入稟狀指,原告在2022年3月7日在香港仔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第4隊寫字樓填寫記事冊時,遭警長周一傑行使非法武力及用手扣鎖上,當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等證物無故遺失、被銷毁或修改,以致原告向多個部門申索不果,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。
原告另指,處長蕭澤頤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,原告自2012年至2024年任職警員時承受巨大工作壓力,以致原告提出請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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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